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康中國建設和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好《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現將三明醫改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經驗做法印發給你們,供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學習借鑒。
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緊緊圍繞黨中央關于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部署,深刻領會三明醫改經驗,堅持黨的領導、公益性、人民立場、健康導向的改革理念;堅持事不避難、銳意進取的改革作風;堅持因地制宜推進改革、不斷迭代升級的改革節奏;堅持緊密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和水平,為群眾提供適宜健康服務、適度健康保障,確保可持續性的改革方法。準確把握其內在邏輯與系統方法,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實事求是地學習借鑒改革舉措,實現經驗的創新性轉化和差別化探索。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統籌,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將改革探索形成的有效舉措、適宜場景及管用經驗用于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發揮中醫藥在健康中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示范項目城市、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驗區、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要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率先學習運用三明醫改的精神、路徑、方法,在建立健全中醫藥法規、政策、管理體系和適合中醫藥發展的評價體系、標準體系等方面進行探索突破,及時總結經驗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一攬子改革創新舉措。
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主動對標先進,跟進學習借鑒,及時總結在改革創新和實踐探索中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工作成果交流和復制推廣,營造濃厚的推廣學習三明醫改經驗氛圍。對于具有重大創新的建設模式和有益做法,及時向國家中醫藥局報送。國家中醫藥局將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密切跟蹤各地工作進展,及時總結交流好的經驗做法,加大對典型經驗的宣傳力度。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11月2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三明醫改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經驗做法
一、黨委政府高位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中醫藥事業發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作為市醫改領導小組重點工作統籌推進。不斷健全完善中醫藥管理體系,市縣均成立中醫藥局。將中醫藥工作列入公立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年薪制專項考核,考核結果同時應用于市委、市政府對各縣(市、區)的績效考評。明確政府投入責任,完善財政投入機制,保障公立中醫醫院運行。
二、強化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強化地市級中醫院的引領作用,新增設置三明市中醫院,不斷加強三明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做優做強縣級中醫醫院,所有縣(市)均完成縣級中醫醫院設置和基礎設施改造升級。加強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健全完善中西醫協同發展機制,開展中西醫聯合查房,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要求每個臨床科室都探索實施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部設置中醫館,配備至少1-2名中醫醫師。不斷提升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中醫閣設置比例。每個縣(市、區)由市縣中醫醫院牽頭建設中醫“治未病”鄉鎮,開展中醫藥健康促進和文化傳播系列活動。
三、在醫聯體建設中充分發揮中醫藥作用。在縣域醫共體建設中,縣級中醫醫院負責統籌縣域中醫藥業務工作管理和指導,建設共享中藥房,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統一的中藥煎煮配送等藥事服務;建設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負責全縣域基層醫療機構適宜技術推廣。在人口大縣由有能力的縣級中醫醫院與縣級綜合醫院分別牽頭組建縣域醫共體。在只組建了一個醫共體的縣域,明確保留和強化縣級中醫醫院建制和法人地位,配備執行院長,落實公立中醫醫院內部業務管理自主權。支持地市級中醫醫院牽頭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發揮中醫藥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中的優勢作用。重視發揮中醫科室作用,突出中醫藥服務特色。圍繞四大慢病,探索利用AI賦能,構建中醫藥數智化慢病協同防治體系,在慢性病管理中開展中醫體質辨識、健康咨詢、中醫適宜技術等服務項目。
四、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市政府與中醫藥高等院校合作,支持中醫藥人才培養、教學水平提升和科研創新。優化人才引進使用機制,對新引進中醫藥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給予用人單位補助。中醫醫院年度招聘中醫藥專業人員比例不低于30%。通過縣派巡診、下鄉駐點及“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機制,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配置。完善評價與激勵政策,科學合理設置縣級中醫醫院崗位,評先評優向基層傾斜。鼓勵高年資中醫師帶徒,業績結果可作為職稱評聘、薪酬分配、評比表彰等的依據。
五、建立鼓勵中醫藥服務提供的薪酬分配機制。實行中醫醫院全員崗位年薪制,公立醫院中醫類在編專業人員基本工資由地方財政撥補。優化公立醫院績效分配制度,鼓勵使用中醫藥技術方法,績效分配向中醫藥治療占比高、中藥飲片使用等情形傾斜,形成激勵提供中醫特色優勢服務的院內分配機制。
六、完善中醫藥價格和醫保政策。常態化運行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突出中醫優勢服務、特色服務,多次優化中醫項目價格,注重體現中醫臨床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完善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機制,統籌調整優化中醫類價格項目。推進中醫藥多元復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遴選適宜病種探索實施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價。結合本地醫保基金運行實際,合理設置醫保起付線及報銷比例,鼓勵提供中醫藥服務。在醫保支付上給予中醫醫院傾斜,實行醫保基金總額包干,完善激勵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