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調動廣大新聞工作者宣傳報道中醫藥工作的積極性,提高中醫藥新聞報道的質量,鼓勵和表彰在中" />
國中醫藥辦發〔2007〕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調動廣大新聞工作者宣傳報道中醫藥工作的積極性,提高中醫藥新聞報道的質量,鼓勵和表彰在中醫藥新聞宣傳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新聞工作者,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決定舉辦第八屆中醫藥好新聞評選活動。 一、主辦單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辦公室 二、承辦單位:中華中醫藥學會編輯出版分會 三、評選范圍: 2005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在各級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國家批準的正式媒體公開刊播的有關中醫藥的消息、評論、通訊、聲像作品等(不含美術、攝影作品、科教片、標題新聞、學術論文等)。 四、評選標準: (一)能夠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二)新聞性、時效性強,內容真實,主題突出,觀點鮮明。 (三)表現手法新穎獨特,語言準確生動,富有時代特色。 (四)社會影響較大,傳播效果明顯。 (五)對中醫藥的改革和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參評辦法: (一)文字作品須附報紙原件(或復印件)。 (二)廣播類作品以光盤參評,每張1件作品,參評作品必須是原版播出帶。 (三)電視類作品以光盤參評,每張1件作品,標明節目全稱、類別、時長、作者、播出媒體和欄目,參評作品必須是原版播出帶。 (四)用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發表的作品,除送原件外,須附中文譯稿。 (五)參評作品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六、評選程序: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央新聞單位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單位可作為推薦單位,按照評選標準組織初評并確定推薦名單。 (二)推薦作品數量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不超過10件,中央新聞媒體每單位不超過8件,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局直屬單位不超過5件。 (三)評選辦公室將組織有關中醫藥管理專家、新聞宣傳和中醫藥專家等共同組成評選委員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評選標準,對參評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并召開終評會,確立各類獎項。 (四)此次評選結果將于2008年初揭曉并頒獎。 七、獎項設置: (一)組織獎: 本次評選活動設優秀組織獎5名,獎金各2000元,并頒發證書,以鼓勵在評選組織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 (二)好新聞獎: 1.特等獎1名 獎金5000元并頒發證書。 2.一等獎5名 獎金3000元并頒發證書。 3.二等獎15名 獎金2000元并頒發證書。 4.三等獎30名 獎金1000元并頒發證書。 八、報送要求: (一)參評者須提供參評作品的文字稿(A4紙),并填寫《第八屆中醫藥好新聞參評作品推薦表》(見附件1),一式15份,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交由推薦單位進行初評。每位作者只能有1件作品參評。 (二)推薦單位根據評選要求確定推薦作品,填寫《第八屆中醫藥好新聞評選活動推薦作品目錄表》(見附件2),連同參評作品及其推薦表一并寄(送)評選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標明好新聞評選字樣),為防止丟失,郵寄時請掛號。 (三)評選辦公室收稿日期截止到2007年12月15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四)評選辦公室設在中華中醫藥學會編輯出版分會。 聯 系 人:朱 桂 劉啟東 聯系電話:010—64218316 傳 真:010—64297983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園東街甲4號 郵 編:100029
附件:1.第八屆中醫藥好新聞參評作品推薦表 2.第八屆中醫藥好新聞評選活動推薦作品目錄表
二○○七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