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凱元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一定要保護好、發掘好、發展好、傳承好,并要求及時研究制定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領域保護辦法。近年來,我局高度重視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相關工作,密切關注和深入研究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需求,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法規,積極推動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專門保護制度,促進對中醫藥相關知識產權成果的全方位保護。
一、關于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制度頂層設計,推進中醫藥產業創新發展
您提出關于“構建涵蓋中醫藥傳統知識、中藥材、診療技術與方法等全鏈條保護體系”的建議,我們非常認同。實踐中,多部門也在協同發力,持續完善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強調推動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現代知識產權制度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中醫藥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強調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提升中藥質量 促進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強調綜合運用專利、商標、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權、科技秘密定密、商業秘密、中藥品種保護、傳統知識保護等方式,完善中藥領域保護體系。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先后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以高質量審判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意見》《關于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的意見》,逐步健全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
下一步,我局將結合您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完善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推動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現代知識產權制度有效銜接,構建“全鏈條”式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大格局,促進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關于推動中醫藥保護立法體系建設,促進中醫藥產業可持續發展
您提出關于中醫藥保護立法體系建設的系列建議,我們正在積極推進。一是加快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專門制度。中醫藥法已明確國家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數據庫、保護名錄和保護制度,專門制度的建立將與知識產權等制度形成合力,實現對中醫藥傳統知識的系統性保護與利用。目前,我局已完成《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的起草,并積極協調將《條例》列入國務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正在配合司法部開展征求意見、審核等立法工作。同時,積極推進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數據庫建設工作。目前已建成古籍、古方、民間單驗方、活態傳統知識4個子系統,已完成300余部古籍、3萬首古方、2.5萬首民間單驗方、3720項活態中醫藥傳統知識的數據收集、錄入工作。二是推動完善傳統知識相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國家知識產權局協同有關部門推動《產權組織知識產權、遺產資源和相關傳統知識條約》成功締結,在專利領域確立和協調了各國對遺傳資源和相關傳統知識進行強制披露的機制,提升了專利制度在遺傳資源和相關傳統知識方面的有效性、透明度和質量。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全面梳理比較條約內容與我國法律制度,研究加入條約相關問題。三是完善中醫藥相關專利法律法規。專利法已于2020進行修改,專利法實施細則于2023年進行相應修改。修改后的專利法明確違法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明確申請人未就遺傳資源來源進行相應披露,或違法獲取、利用遺傳資源時,其專利申請將被駁回,且專利權也會被宣告無效。
下一步,我局將結合您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完善中醫藥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加快推動出臺《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強化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的法律保障。
三、關于深度釋放現有制度潛力,保障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對中醫藥知識產權予以保護。您提出關于“深度釋放現有制度潛力”的建議,我們非常認同。當前,立法、司法、執法、行業自治協同發力,深入貫徹落實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法規。一是完善中醫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標準。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審查指南》中新增《中藥領域發明專利申請審查的若干規定》,針對中醫藥技術特點和創新規律,從中藥發明專利保護的客體、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新穎性、創造性等方面,對中藥領域發明專利審查標準作出細化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建立技術調查人才共享機制,加快實現中醫藥技術人才在全國范圍內“按需調派”和“人才共享”,加強中醫藥專利授權確權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促進行政執法標準與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完善侵權判斷標準。二是加強中醫藥標準化建設。在中藥材種植種苗領域,已批準發布《中藥材(植物藥)新品種評價技術規范》等54項國家標準。在中醫、醫療器械領域,已批準發布《中醫基礎理論術語》等90余項國家標準,覆蓋中醫基礎、診治操作規范、中醫器械等方面,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在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建設方面,國家標準委與國家中醫藥局聯合推動在國際標準化組織框架下成立了傳統中醫藥技術委員會(ISO/TC249),由我國承擔秘書處,我國專家擔任主席。截至2025年4月,ISO/TC249已發布中醫藥國際標準119項,其中我國牽頭發布78項;在研中醫藥國際標準62項,其中我國牽頭34項。三是健全中醫藥保護社會共治機制。國家知識產權局建成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匯集中醫藥等產業的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相關數據,持續加強數據共享和數據利用。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市場監管總局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兩年(2024—2025年)的“守護知識產權”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商標、專利、地理標志侵權假冒等各類違法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強化整治商標惡意囤積和惡意搶注行為,對搶注中醫藥領域商標予以嚴厲打擊。強化中醫藥知識產權的域外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商務部制定印發技術出口中專利權對外轉讓行為管理的政策文件,編制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與IPC分類對照表(2024版),持續監測我國專利權對外轉讓和海外商標搶注情況。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與宣傳,市場監管總局依托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中國公平競爭政策宣傳周等各類主題宣傳活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宣傳教育,公開曝光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全面提升社會公眾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文化和旅游部編制《非遺領域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匯編》,依托中國非遺傳承人研修培訓計劃和基層非遺保護工作隊伍培訓,提升非遺傳承人和基層保護工作者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上下協同、內外聯動、各方配合。下一步,我局將結合您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抓實抓細有關制度落實,切實發揮中醫藥知識產權綜合保護體系的作用,保障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中醫藥工作的大力支持。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